第十四章
三月初三,花朝节。
萧珩昇提前半个月就约她一起看花灯。
夜色里,花灯亮得像白天一样。
姜书晏一会儿在摊位前买花灯,一会儿又逗小兔子。
萧珩昇也不烦,就看着她闹。
其实在青云山的时候,她本来就是这么孩子气,但在京城,她要么得装大家闺秀,要么得做温柔贤良的摄政王妃。
现在过节,她在萧珩昇面前倒是放肆了很多。
萧珩昇以前也看过几次花灯,总觉得没意思。
但今天感觉有点甜蜜的烦恼。
他看姜书晏在一个小摊位前停了好久,就走过去。
褐色桌布上摆着几只特别逼真的兔子。
瞧,这小兔子倒是可爱得紧。姜书晏捂着嘴笑。
不及我夫人好看。萧珩昇嘴上这么说,手却把铜钱递给了小摊贩。
小贩连忙说:这位老爷和夫人早生贵子!
姜书晏听了,脸一下红了,转身就跑。
她有点羞恼地往前走,萧珩昇赶紧跟上。
夫人看上哪个了,为夫给你买。
这个。姜书晏指着一个梨花样式的银簪。
萧珩昇笑着点头,正要买,摊主却不收钱。
客官,这个簪子得扔箭投壶才能拿。
那算了。姜书晏叹了口气,靠在他身边小声说,你旧伤还没好,别动手了。
这算啥,夫人就等着瞧吧!萧珩昇拿起十支箭,往壶里扔。
一下子,大家都围过来看。
一,二,三……萧珩昇每箭都中。
但最后一只箭,他故意射偏了。
姜书晏看到了,愣神的功夫,萧珩昇把银簪插在她头上,邀功似的笑。
两人离得很近,他的气息包围着她。
夫人,为夫厉不厉害
听他像孩子一样说话,姜书晏故意板着脸:这也没啥,本小姐武功也不差!
正说着,天下起了雨。
萧珩昇拉着她跑到屋檐下躲雨,但还是淋湿了。
雨细细绵绵的,淋在身上只是有点黏。
但看她的眼睫毛沾了水汽,凝成水珠,忽闪忽闪的,挠得人心痒。
萧珩昇的手指摸上她的脸,拂过雨水。
水滴激起涟漪,暗哑的声音吹散零星的花骨朵,露珠从花瓣滴落。
夫人,我们回家可好
王府。
屋里不知怎么的,茶盏洒了一地,留下一滩水。
呼吸交织的瞬间,心跳失控,空气都变得意乱情迷。
青云山初遇,一见钟情。
王府重逢,再续前缘。
他们的缘分好像天注定,纠缠不清。
情谊凝结在此时,那些说不清的情愫像隐形的丝线相连,就像两人唇间那一道意味不明的银丝。
夜里烛火忽明忽暗,鲜红的床幔摇曳生情。
伴着心跳的鼓点,每一次震颤都打下深刻的烙印。
姜书晏垂眸,长睫毛像蝴蝶翅膀扇动欢愉。
萧珩昇,我这个人向来霸道,你若真心娶了我,往日不可纳妾,不可沾花惹草,也不许在外偷腥,若做不到,我们也可以趁早和离。
姜书晏,若本王有朝一日负了你,你大可一剑捅死我,哪怕闹到公堂,也绝无人敢定你的罪。
他轻柔地摸上她的眼睫,眉骨。
温热的气息一上一下,她感受到萧珩昇灼热的体温。
亲吻黏黏糊糊,垂眸见他低头埋在颈间,用嘴掀开轻薄的衣纱,描绘着她身上的每一寸。
萧珩昇尽数倾覆,温热了她的一点一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