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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章

第十四章

三月初三,花朝节。

萧珩昇提前半个月就约她一起看花灯。

夜色里,花灯亮得像白天一样。

姜书晏一会儿在摊位前买花灯,一会儿又逗小兔子。

萧珩昇也不烦,就看着她闹。

其实在青云山的时候,她本来就是这么孩子气,但在京城,她要么得装大家闺秀,要么得做温柔贤良的摄政王妃。

现在过节,她在萧珩昇面前倒是放肆了很多。

萧珩昇以前也看过几次花灯,总觉得没意思。

但今天感觉有点甜蜜的烦恼。

他看姜书晏在一个小摊位前停了好久,就走过去。

褐色桌布上摆着几只特别逼真的兔子。

瞧,这小兔子倒是可爱得紧。姜书晏捂着嘴笑。

不及我夫人好看。萧珩昇嘴上这么说,手却把铜钱递给了小摊贩。

小贩连忙说:这位老爷和夫人早生贵子!

姜书晏听了,脸一下红了,转身就跑。

她有点羞恼地往前走,萧珩昇赶紧跟上。

夫人看上哪个了,为夫给你买。

这个。姜书晏指着一个梨花样式的银簪。

萧珩昇笑着点头,正要买,摊主却不收钱。

客官,这个簪子得扔箭投壶才能拿。

那算了。姜书晏叹了口气,靠在他身边小声说,你旧伤还没好,别动手了。

这算啥,夫人就等着瞧吧!萧珩昇拿起十支箭,往壶里扔。

一下子,大家都围过来看。

一,二,三……萧珩昇每箭都中。

但最后一只箭,他故意射偏了。

姜书晏看到了,愣神的功夫,萧珩昇把银簪插在她头上,邀功似的笑。

两人离得很近,他的气息包围着她。

夫人,为夫厉不厉害

听他像孩子一样说话,姜书晏故意板着脸:这也没啥,本小姐武功也不差!

正说着,天下起了雨。

萧珩昇拉着她跑到屋檐下躲雨,但还是淋湿了。

雨细细绵绵的,淋在身上只是有点黏。

但看她的眼睫毛沾了水汽,凝成水珠,忽闪忽闪的,挠得人心痒。

萧珩昇的手指摸上她的脸,拂过雨水。

水滴激起涟漪,暗哑的声音吹散零星的花骨朵,露珠从花瓣滴落。

夫人,我们回家可好

王府。

屋里不知怎么的,茶盏洒了一地,留下一滩水。

呼吸交织的瞬间,心跳失控,空气都变得意乱情迷。

青云山初遇,一见钟情。

王府重逢,再续前缘。

他们的缘分好像天注定,纠缠不清。

情谊凝结在此时,那些说不清的情愫像隐形的丝线相连,就像两人唇间那一道意味不明的银丝。

夜里烛火忽明忽暗,鲜红的床幔摇曳生情。

伴着心跳的鼓点,每一次震颤都打下深刻的烙印。

姜书晏垂眸,长睫毛像蝴蝶翅膀扇动欢愉。

萧珩昇,我这个人向来霸道,你若真心娶了我,往日不可纳妾,不可沾花惹草,也不许在外偷腥,若做不到,我们也可以趁早和离。

姜书晏,若本王有朝一日负了你,你大可一剑捅死我,哪怕闹到公堂,也绝无人敢定你的罪。

他轻柔地摸上她的眼睫,眉骨。

温热的气息一上一下,她感受到萧珩昇灼热的体温。

亲吻黏黏糊糊,垂眸见他低头埋在颈间,用嘴掀开轻薄的衣纱,描绘着她身上的每一寸。

萧珩昇尽数倾覆,温热了她的一点一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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