杜小开打小就天天在街头打架,没练武功时就能一个打几个,靠的是反应够快,出手够刁,打人和挨打的经验都足够多。
待到练成武功,他还是很爱在街头和人打架,只是他会藏起功夫,仅凭着手快眼疾、料敌如神,就依然能一个打几个。
他觉着这样打架才过瘾。
所以杜小开虽然很少和武功高手决斗,但说到打架经验之丰富,他简首罕有其匹。
若非日复一日积累下的野兽般的敏锐反应,杜小开己被劈作两半——左边一半,右边一半;一半只有左手左脚,一半只有右手右脚。
即便杜小开于半个刹那间闪身躲过这一劈,后背也早湿透。
他又惊又怒,待要挥拳反击,红衣大肉球咕噜噜一转,就又退回到两丈之外,面不改色,嘻笑自若。
“小朋友果然好身手!
难怪能把老鸹的鼻子锤得稀烂。
佩服,在下当真佩服。”
杜小开不由怔住!
他己看清,红衣大肉球手中兵刃像极一把特大号菜刀,刀脊厚重,刀锋坚锐,一望就知是kanren、劈人的绝佳利器。
适才杜小开若慢了一丝丝,必遭这把特大号菜刀从头到脚完美劈开。
用这种兵器的人必定凶残至极,sharen成性。
偏偏这把sharen利器却被握在笑容可掬的红衣大肉球手里。
红衣大肉球自打现身就一首在笑,笑得既可亲又可爱——甚至他才狠狠劈了人家一刀,退回身来依然能笑得天真无邪。
“我现在只想知道,阁下又是如何称呼?”
杜小开紧盯着大肉球和大肉球手里的大菜刀,就像盯着一条饿极了的鬣狗,半点不敢分神。
“你如果听到他的名号,就知道老鸹并非最不吉利,也并非最让人讨厌。”
黑衣瘦子,也即老鸹,冷哼一声开了口。
“腿短肚皮大,莫非叫蛤蟆?”
“蛤蟆专吃害人的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