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今天的气温是零下5度到1度,于得看着负责登报天气的同学在黑板上誊好每日天气,看着他学着老师,潇洒地扔下粉笔,阔步走下讲台。
窗外并不温暖的阳光折在他的脸上,陈岗靠近于得时,于得能看清他脸上细细的绒毛,闻到微微汗味。
陈岗的皮肤很白,天冷的时候脸上会出现小小的血管,他穿得很单薄,即使他是最清楚第二天气温的人,他依旧只是校服里面一件毛衣,他是冰雪奇缘里艾莎的弟弟,于得坚信他一定会某种寒冷的魔法。
“你在看什么?”
陈岗对班上这个几乎不会说话的男生产生浓厚的兴趣。
因为他很爱说话,他认为男生就是应该要说话,要让所有人都看到自己。
于得显然对陈岗的热情没有兴趣,固执地看着黑板一角的气温。
陈岗顺着他的视线,又问道:“我的字写得潇洒不潇洒,我都快被我自己的字帅飞了。”
于得蹙了眉,还是在看着黑板,眼神也不给陈岗一个。
要说字好看,于得一定是班上字写得最漂亮的那个。
小学一年级的时候,孝国就热衷于在少年宫给于得报各种兴趣班,以后学理科要数学好就要报奥数,不爱讲话没有出息就要报演讲,男孩子要有男人味就要报跆拳道。
只有写字,或者说是书法,是于得自己选的,他喜欢闻黑墨的味道,他喜欢写字时安静的环境,书法班里没人喜欢说话,各自写着,于得享受其中,从学握笔开始,跟着老师从临摹字帖开始,于得在未来的人生里最感谢父亲的一件事就是给他报了书法班,即使当时孝国并不情愿。
于得写字时喜欢把笔握得很紧,像在抓一根救命稻草,书法老师总是在他耳边说,放松点,不要怕,放松点。
于得仔细听着,却很难让自己真正轻松下来,休息的时候,于得边揉手边翻临摹字帖,他只觉得那些横撇竖捺的字很美,像一只只墨色的蝶,后来他才知道,那些是柳公权,是